中午時分,便利超商裡擠滿飢腸轆轆的上班族,每個人拿走生鮮區裡的一盒便當或鮮食,大排長龍等著結帳人員幫他們微波加熱。一個小時不到,便當全部賣完。可是,仍有人陸續進門想買中餐,看到便當幾乎一掃而空的景像,失望之情不禁油然而生。
 
商品全部賣光光,表示生意很好,本是可喜可賀的事情;但仍有消費者想買的時候,店家卻無法提供,等於是將生意機會平白送走,這種情況對店家來說,其實是一種損失。

在會計上,這種損失就叫做「機會損失」。雖然在財務報表裡看不到這種機會損失,但是站在經營會計、管理會計的角度,必須把這種損失也算進來。

舉例說,便利商店裡提供150份便當和鮮食,中午時間全部賣完,以每份70元計算,營業收入是10,500元;但還有顧客想買,這段時間其實可以多賣20份,也就是170份,營業收入就會增加到1萬1,900元,店家其實已經損失1,400元。

如果到了下午,仍有沒吃午餐的消費者繼續來買,其實又可以再多賣20份,也就是總銷售量可以達190份,總收入1萬3,300,結果便當和鮮食都賣光,也沒辦法賣給需要的消費者,那麼這一天的機會損失就會擴大到2,800元。因此,東西賣不完很可怕,但是如果全部賣光,也是很可怕。

回過頭來說,如果懂得做生意,就應該把東西在適當的時間賣給需要的人,這也是便利商店受到歡迎的原因;因為便利商店幾乎可以隨時隨地滿足顧客的需要,天氣熱的時候有冰沙,冷的時候有熱咖啡,而且要提供足夠的量,才不會錯失生意。

從會計角度分析,進貨100項產品可以賣掉100項,但如果可以賣掉200項,等於就損失賣掉100項的機會,那麼賣掉的200項減去機會損失200項,結果等於沒有賣掉任何東西,賺到的等於零。這就是會計學的微妙之處。

那麼應該怎麼做才好呢?很簡單。就像希望考90分的學生,應該把目標訂在100分一樣,如果預估可以賣掉100樣商品,進貨量就應該掐在110項左右。換句話說,進貨的數目要比銷售量再更多一點,或者有隨時從別處調貨的準備量,才不會產生機會損失。

經濟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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